的介绍:
1证券代码:002176证券简称:江特电机公告编号:2024-054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特别提示: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德皓国际”)2、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鉴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多年为企业来提供审计服务,为更好地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并考虑公司业务发展状况和整体审计的需要,公司拟聘任北京德皓国际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以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3.公司已就本次变更有关事宜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知悉本事项并对本次变更无异议。
4.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5.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27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6.公司拟聘请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7.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础信息(一)机构信息1、机构名称: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2、成立日期:2008年12月8日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4、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31号5层519A5、首席合伙人:杨雄6、人员信息:截止2024年10月,北京德皓国际合伙人54人,注册会计师269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96人。
8.7、业务规模:2023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54,909.97万元(含合并数,下同),审计业务收入为42,181.74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33,046.25万元。
9.审计2023年度上市公司客户家数59家,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批发和零售业。
11.8、投资者保护能力: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105.35万元;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2亿元。
12.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有关规定;近三年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13.9、诚信记录:北京德皓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0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
14.期间有18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监管措施18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均不在北京德皓国际执业期间)。
15.(二)项目信息1、基础信息:项目合伙人:管丁才,1995年4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年2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9月开始在北京德皓国际执业,2024年拟开始为本企业来提供审计服务。
签字注册会计师:刘勇,1999年11月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9年11月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4年11月开始在北京德皓国际执业,2023年开始为企业来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兆钢,2008年8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9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1月开始在北京德皓国际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企业来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数1家,三板公司数7家。
32、诚信记录项目合伙人管丁才、签字注册会计师刘勇、项目质量复核人王兆钢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详细情况,详见下表:序号姓名处理处罚日期处理处罚类型实施单位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1管丁才2022.11.10行政监管措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西监管局在执行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17-2018年财务报表审计报告项目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刘勇2022.11.29自律监管措施深圳证券交易所在受理美庐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业务过程中,对发行人研发人员认定及薪酬归集核查不充分,出具了监管函3、独立性:北京德皓国际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2024年度审计费用不超过185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不超过16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不超过20万元。
以上费用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确定。
2024年度审计费用将依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结合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北京德皓国际协商确定。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多年为本企业来提供审计服务。
此期间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工作勤勉尽责,公允独立地发表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情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情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其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4审计报告。
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鉴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多年为企业来提供审计服务,为更好地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并考虑公司业务发展状况和整体审计的需要,公司拟聘任北京德皓国际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以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公司已就本次变更有关事宜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知悉本事项并对本次变更无异议。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公司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已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双方均已确认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无异议。
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和其他有关要求,积极沟通做好后续相关配合工作。
三、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公司于2024年11月2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经核查北京德皓国际的独立性、执业资质和诚信情况,并仔细地了解有关人员的从业经历和执业资质等信息,认为北京德皓国际具备为公司2024年度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情况及内控状况做审计,并具备一定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公司于2024年11月27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拟变更北京德皓国际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三)生效日期《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51、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2、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3、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4、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执业证书,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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